保护历史园林遗产 推动园林传承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文化遗产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被不断激活,一幅古今辉映、气势恢宏的新时代文化长卷徐徐展开。

  让中华文脉绵延赓续、文明薪火代代相传,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如何界定历史园林?

      历史园林的保护与更新包括其园林营造的理论与技法、造景的手段与方法、传承与创新。对园林发展有影响的地域文化、园林建筑营造、水系梳理、叠山置石及铺地装饰等方面的艺术特色。在比较长时间内都能够保持一定形态。园林升华方面:从文化精神、物质要素、理制度、营建技术、整合开发等五个层面探索传承与创新的整体思路。 

历史园林的保护与修复原则

地域性的原则

      尊重地方特色,突出自然和乡土特色。历史园林都有其自然和文化相互影响、发展、构成其景观特色和地方精神的过程,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林要素。地方文化、历史风貌应该得到充分保护与体现。

文化性原则

      对于文化来讲,继承传统,延续历史,是必然的现象。其意义首先在于它蕴含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理想,并且将不可避免的继续承载后期历史价值观念。历史园林保护与修复应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将其与传承利用、创新有机的结合起来。

生态性的原则

      对于历史园林文化景观元素的保护要有生态学的运用,诸如对场地原有元素的保存和对原有材料的再利用等;遵循生命的规律,如反映生物的区域性,顺应基址的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土壤、植被和其他自然资源;选用当地的材料、特别是注重乡土植物的运用;注重材料的循环使用并利用废弃的材料等等。

整体协调的原则

      整体性意味着每个元素只有通过它在各个元素中的位置与周围元素的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园林的景观元素具多样性,是在整体性基础之上的多样性。历史园林的营构者不同,民族、爱好、文化休养及历史背景不同,就会形成异彩缤纷的独特风貌。尽管各有特色,若与周围的环境整体协调,彼此之间互相呼应,保持一定的默契,都是值得研究和保护的。把保护的元素看作整个历史园林景观框架体系中的一个要素,并赋予它复杂和多方面的内涵,以确保保护所作的努力最后产生的作品能与它们所处的环境协调。

历史园林的保护

      对于有生命力的历史遗产及历史园林的保护具有区别于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两个基本因素:

      其一,任何得以保存至今的历史园林都依赖于其局部的甚至整体的、不断的人工或自然的修复和重建过程。因此对于历史园林,修复和重建就是保护和保存的基本手段。

      其二,在历史园林永不停息的发展过程中可能确实存在过某些相对稳定的形态,但不能仅仅根据史籍记载所进行的原始形态复原。随着时代的变迁,园林中自然和文化要素的不断生长,变化是必然的。

  展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壮阔前景,站立在浸润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大地上,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我们的文化绵延不绝,我们的创造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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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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